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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艺术类 器乐录取原则

发表时间:2024-07-30 05:03:55 来源:网友投稿

音乐联考分数线划定原则:

(器乐35%+声乐35%+视唱练耳20%+乐理10% )*3=联考总分

各科满分100分,其中视唱练耳,笔试75分,面试25分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艺术类本科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按各批次的文史类或理工类最低控制线的70%划定。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文史类或理工类最低控制线的70%划定。

使用省级统考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专业成绩以及省联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成绩为录取依据的专业,按艺术综合投档,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成绩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全部投档。

使用高校校考成绩为录取依据的专业,按艺术综合投档,文化考试成绩达批次最低控制线,校考成绩合格,全部投档。

高校依据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办法录取。第二批本科C类的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试行平行志愿投档

方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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