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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9个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发表时间:2024-07-30 05:25:18 来源:网友投稿

四川的9个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包括:

1. 同一批次学校和专业最多投9个平行志愿;

2. 投出的9个志愿必须按顺序排序,不能重复;

3. 当一个学生的某一个平行志愿被录取后,其余的未被录取的志愿将自动失效;

4. 如果该志愿所在的批次已经招满,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批次竞争;

5.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专业的9个志愿中,只能投三个与上述专业有关的志愿,其余6个不能选择与上述专业有关的志愿;

6. 普通类志愿和独立设置的艺术类志愿不能搭配填报;

7. 投档次志愿数不得超过总共志愿数的50%;

8. 投报专科高校的志愿必须在本省招生计划内,并且必须是该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独立设置专业;

9. 投报公办高校和有相关政策的民办高校的志愿,其选考科目满足该校所指定的相关学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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