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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中考志愿补录规则

发表时间:2024-07-30 05:30:56 来源:网友投稿

第一层次:公办普通高中补录(面向区内),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依次投档录取。

第二层次:民办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补录(面向全市),根据考生志愿按合成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总分按文化科成绩(含加分)和术科成绩各占50%计算:合成总分=文化科成绩(含加分)×50%+术科成绩×术科总分换算为720分系数(如:美术术科总分为200分,则换算系数为:720/200=3.6,音乐、舞蹈、体育术科以此类推)×50%。文化科最低控制线为征集志愿总分资格线。

第三层次:民办普通高中民办生补录(面向全市),按计划1:1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560分),控制线上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以5分为一个分数段,在征集志愿总分资格线(500分)以上依次降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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