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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四品的区别

发表时间:2024-07-30 09:35:40 来源:网友投稿

书法四品

古人将中国书法作品分为四个等级,即:能品、妙品、神品、逸品。

能品:形象生动,对客观事物的形象把握准确,此品可供临摹学习。

妙品:笔墨精妙,技法娴熟、是得心应手的有法之法,此品亦可临摹学习。

神品:刻画事物的精神本质达到了至高境界,此品也还可作为范本临摹学习。

逸品:笔墨技法达到极致而产生的无法之法。即“书到生时是熟时”的一种境界,是“奇思异想”加上“妙手偶得”的结果,逸品是无法使人楷模的。

要想品评出以上四品,须 “澄怀味象”。“澄怀”即把胸怀先洗涤清澈,不含杂念、欲望、私心和主观情感,然后进入书法创作时的状态,等到与书法家心有灵犀时,再用自己的文化积淀和理解,去升华意境。“味象”即品味作品,“品味”即审美、领悟,眼在观画,心在体悟。“味象”有时甚至是可意会不可言传的。

以上四种无所谓谁高谁低,只是目的和追求的不同而已。

“逸品中的'逸’放逸也。其含义当指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不迁就世俗,一味强调个性,强调自我情感的抒发”。“逸品,必须摆脱一切客观利害的约束才能产生,这正吻合了艺术诞生的科学规律。”逸品要有真情的流露,文化的素养和人格的品位。疾风知劲草路遥知马力。技法功力有志者都能达到,继承传统,将逸品列于首位,并欢呼逸品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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