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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法中厮打的意思

发表时间:2024-07-30 13:19:16 来源:网友投稿

厮打:相打;打架;相互扭打。

撕扯:撕开扯裂。就解释而言厮打要比撕扯严重,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时,对“厮打”的违法行为人的处罚要比“撕扯”的违法行为人严重,“撕扯”的违法行为人可以适用“情节较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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