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期结算什么意思
准备期结算1、个人应缴养老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征收。
个人应缴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由参保单位代扣后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
2、单位应缴养老保险费按财政拨款方式分别处理。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由参保单位向地税申报缴纳,属于财政负担的部分相应调减2017年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补助;由财政调整预算下达参保单位,单位发放的统筹内养老金不再退还参保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应缴养老保险费按照经办机构核定数据,通过清算的方式确认收入,不纳入地税部门征缴。扩展资料清算的基本原则(一)明细算账。准备期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应支基本养老保险金,由各参保单位上报的缴费基数经市社保局按规定核定后的数据,分别进行账务处理。
(二)全额记账。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对准备期内机关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实缴部分)确认为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收入,机关事业单位已发放的基本养老金全额确认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
(三)差额结算。根据各参保单位申报并经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审核生成的基金清算总表,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与参保单位进行差额结算;单位原代扣预缴的个人扣款,由单位与参保人员个人进行结算。准备期内新增的退休人员,按工资福利部门核定的退休费和历年调整金额之和进行清算,待国家和自治区公布相关数据后,重新计发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与原待遇的差额,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直接与退休人员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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