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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理解“分别核算”和“分开核算”之间的区别呢

发表时间:2024-07-30 17:31:23 来源:网友投稿

这个“分别核算”与“核算清楚”“核算健全”不同,“分别核算”要求的是一个经过和程序,只要一个保证;而“核算清楚”“核算健全”不仅仅要求的是经过和程序,还要一个结果。

所以它们规范目的和着重点也是不同的。“分别核算”和“不能分别核算”是相对应的,是指一个会计主体对发生不同的多项“业务”是否能分别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所谓“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负债的组合,该组合具有投入、加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分别核算”不同于“分开核算”,“分别核算”是把多项“业务”客观合理分类区别地进行会计核算;而“分开核算”是将一项“业务”主观强行分离拆开地进行会计核算。所以“分开核算”行为是会计上不允许的,自然税收上也不提“分开核算”了。由于“分别核算”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一项“业务”的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能够向投资者如实反映企业各项业务创造价值的会计信息,满足了投资者决策有用的需要。理所当然地成为企业是否进行会计准确核算并提供高质量会计信息的一个标志。依据会计核算原则规定,企业可以将多项“业务”按不同性质或者种类进行合并分类简化为若干个成本对象进行核算,而税法上要求企业应当按照适用不同税种和税率进行合并分类核算。也就是要求企业必须选择符合税法规定的方法进行合并分类核算。税法上强调“分别核算”是基于企业是否认真执行能够保障准确计算应纳税额的程序。也是企业是否对税务机关体现最基本的诚信。否则无法保证应纳税额的准确计算,就不能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甚至给予从高税率征收的惩罚。 即使企业使用“分开核算”将一项“业务”拆分也改变不了属于一个整体的性质,仍然会被税法以实质重于形式还原为适用的税率征收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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