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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台诗案案件背景

发表时间:2024-07-31 02:17:54 来源:网友投稿

乌台诗案案件背景:熙宁二年(1069年),宋神宗任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改革。由于苏轼与变法派的政见不合,遭受排挤。苏轼自觉在朝廷无法立足,于是申请外任。在神宗的直接干涉下,苏轼于熙宁四年(1071年)任杭州通判。之后又分别担任密州、徐州、湖州知州。在任职上苏轼看到了新法执行过程中的诸多流弊。像涉嫌朝廷放贷的青苗法、两浙路严苛的食盐专卖法、鼓励人告密的手实法等,苏轼都极为反感,于是便形诸吟咏,对新法实行过程中出现的弊端进行批评和讽谏。而在当时王安石早于熙宁九年(1076年)二次罢相,变法事业的主导者已经从王安石变为神宗本人。当时变法已经成为皇帝亲自部署的既定国策,反对变法就是反对神宗的既定决策。

宋神宗在熙宁年间(1068~1077)重用王安石变法。变法失利后又在元丰年间(1078~1085)从事改制。乌台诗案发生在变法到改制的转折关头即元丰二年(1079年)。

乌台诗案发生于元丰二年(1079年),时御史何正臣上表弹劾苏轼,奏苏轼移知湖州到任后谢恩的上表中,用语暗藏讥刺朝政,御史李定也曾指出苏轼四大可废之罪。这案件先由监察御史告发,后在御史台狱受审。所谓乌台即御史台,因官署内遍植柏树,又称柏台。柏树上常有乌鸦栖息筑巢,乃称乌台。所以此案称为乌台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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