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公既用卫鞅文言文及翻译
"孝公既用卫鞅"的意思是:秦孝公已经决定任用商鞅了。
这句话出自:《商鞅轶事》,节选自西汉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
译文:
秦孝公已经决定任用商鞅了,商鞅想要变法,又担心天下对自己的非议。
新法准备就绪后,还没公布,他恐怕百姓不相信,就在国都后边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给十金。
百姓觉得这件事很奇怪,没人敢动。又宣布"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它搬走了,当下就给了他五十金,借此表明令出必行,绝不欺骗。事后就颁布了新法。
新法在民间施行了整一年,秦国老百姓到国都说新法不方便的人数以千计。正当这时太子触犯了新法。卫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推行,是因为上层人触犯它。"将依新法处罚太子。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又不能施以刑罚,于是就处罚了监督他行为的老师公子虔,以琼刑处罚了给他传授知识的老师公孙贾。第二天秦国人就都遵照新法执行了。
新法推行了十年,秦国百姓都非常高兴,路上没有人拾别人丢的东西为己有,山林里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不敢为私利争斗,乡村、城镇社会秩序安定。当初说新法不方便的秦国百姓又有来说法令方便的。
原文:
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之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
注释:
商鞅:战国中期政治家。
令既具: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
金:古代货币单位。
布:公布;颁布。
乃:于是,就
法太子:处罚太子。法,处罚,治罪
具:准备就绪。
国都市南门:指城后边市场南门。
辄:就。
期年:一整年。
黥:即墨刑。用刀在面额上刻字,再涂以墨。
卒:最终。
说:通"悦",愉快。
趋令:按照新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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