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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程组解集的两种表示方法

发表时间:2024-07-31 07:12:18 来源:网友投稿

在数学上首先对集合是有一些固定的概念和符号需要清楚的 ,以便在做题过程中用符号表示省时且清楚明了。

例如:

1、非负整数集(自然数集):全体非负整数的集合。记作N。

2、正整数集:非负整数集内排除0的集。记作N* 或N+。

3、整数集:全体整数的集合。记作Z。

4、有理数集:全体有理数的集合。记作Q 。

5、实数集:全体实数的集合。记作R那么解集的表示方法呢主要是有1、描述法:{(x,y)|{x+y=1 } ;2列举法 {(0,1)}。在描述解集的时候呢需要严格按照集合的要求来描述。{x=0,y=1}这样的表述是错误的。它既不是描述,也不是列举,第二个没有小括号是不对的。它没有具体说明0和1哪个是x或y,二元的方程解是成对出现的,不可能单独出,所以出现时用列举法应加小括号,表示一个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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