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运用观察法进行观察的基本要求
观察法是什么?观察法是一种传统的职务分析方法,指的是工作分析人员直接到工作现场,针对特定对象(一个或多个任职者)的作业活动进行观察,收集、记录有关工作的内容、工作间的相互关系、人与工作的关系以及工作环境、条件等信息,并用文字或图标形式记录下来,然后进行分析与归纳总结的方法。
观察法的优点是操作较灵活、简单易行、直观、真实,能给岗位分析人员直接的感受,因而所获得的信息资料也较准确;同时可以了解广泛的信息,如工作活动内容、工作中的正式行为和非正式行为、工作人员的士气等。其缺点是:适用范围较小、耗时长,容易对员工工作产生干扰。观察要求第一,记录要详细。
①打电话要记录听到的内容,例如打电话沟通XXXX事,用时多长时间;
②对被观察人的工作要详细记录,不放过细节,客观记录,只描述事实,过程中如发现某些问题,也可及时记录下来( 如果能明确知道被观察人在某时间段做什么事情,记录时先记录总的工作,然后将做整体工作下面的各细节工作逐一进行记录);
③对工作内容的分析可以总结时再填写,保证观察时记录内容的及时性;
④时间节点要填写准确,同时计算出时间差,以便一目了然知道时长。第二态度要认真。
①紧张:时刻集中注意力,观察过程中不得开小差;
②面善:表情要随和,有亲切感;
③职业化:言行举止要严谨,站立、坐、走路等不能随意;
④慎言:在观察过程中不要过多与被观察人交流,也不要因为言语而影响他人工作;
⑤及时性:按照不同的时间段及时记录,不要延误,否则就造成相关内容记录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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