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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部长工作职责

发表时间:2024-07-31 17:02:18 来源:网友投稿

学生会部长职责:

1、各部长应以身作则。

2、部长应定时或不定时主持召开本部成员会议。

3、部长应参加第一次会议。

4、部长在每次开完部长会议或常委会议须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下级。

5、部长在每一月月底应向纪检部提供本部成员的考核情况。

6、部长若发现本部成员有违纪行为应及时制止,屡次不改者交纪检部。

7、部长若发现一些问题能解决尽量解决,若解决不了,应反馈到常委会或学生科。

8、要求各部长在用人时一定要慎重,多讲究“用人之道”多了解本部成员的各方面能力进步如何,多看一些管理方面的知识。 9、部长的心胸一定要宽广,同时应具备一定的决策能力,平常对成员工作给予支持。 10、要求各部长一切以大局为重。 11、部长在工作时应多注意有发展潜力的成员,重点培养,为下届部长人选作好准备。 12、部长应常与成员研讨管理工作,积思广义,以理待人,以理服人。 13、部长必须要求成员服从于组长,但也要尊重部员享有的权利。 14、各部长若有合适的建议必须经过大会通过后方可实行。 15、部长应不定时或定时的抽查本部成员的情况。 16、部长应做好工作分配任务,注意工作的每一细节。 17、要求各部长要实事求事,不能有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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