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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的出勤天数怎么计算

发表时间:2024-07-31 18:14:14 来源:网友投稿

《劳动法》并未规定每月应出勤的天数,根据《劳动法》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所以计算可得:

1、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2、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3、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4、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5、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6、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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