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主义教学理论有哪些
1、在教育目标上反对僧侣主义教育,提出身心和人格和谐发展的培养目标。
这当然不是单纯的对希腊身心“和谐发展”的教育思想的恢复,而是植根于现实的社会条件的基础之上。因为随着政治斗争的激化、生产的发展、新航海的发现,这时资产阶级上层所要培养的人已不再是僧侣和僧职人员,也不再是参加奴隶主政治的雄辩家,而主要是社会、政治、文化、商业方面的积极活动家乃至冒险家。
2、在培养对象上扩大了教育对象,反对体罚和侮辱儿童,强调尊重、爱护儿童。在一些人文主义者所办的学校中,除贵族子弟外,还有平民子弟参加,受教育的面扩大了。针对教会学校宣扬的人生来有罪的谬说和普遍流行体罚儿童的状况,人文主义教育家们宣传要热爱儿童,指出儿童个性和谐发展的必要性。他们要求密切师生之间的关系,尊重儿童的自尊心,强烈反对对儿童施用体罚,反对抑制儿童才能的那些教育和教学的方法。他们要求父母、教师以身作则,重视儿童独立自主的精神,建议用儿童的荣誉心、竞争心去替代用体罚作为推动儿童学习的手段。
3、在教育内容上反对“神道”之学,提倡人文之学。为了满足新兴资产阶级把年青一代培养成为他们所需要的有教养的人的要求,人文主义教育家们提出对学校教学内容应加以扩充。中世纪以来学校的教学内容,只限于“七艺”(文法、修辞学、辩证法、算术、几何、天文学和音乐理论)。而在这“七艺”当中,“后四艺”(算术、几何、天文学和音乐理论)。向来不受重视,前三艺又渗透着神学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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