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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保险人伤理赔标准

发表时间:2024-07-31 21:40:06 来源:网友投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1、交强险有12万的人身损失限额,还有2000元是财产。

2、下面有附相关费用说明。

3、通过你的描述看,本次人身损失有:

①医疗费:以实际票据为准,如果是正常理赔,保险公司是参照医保标准赔付,一般能够赔到8成左右。前提条件相关医疗费是治疗与本次事故有关的费用,如果治疗自身疾病,则不管你,还是保险公司均可以不用承担。

②误工费:只能计算伤者本人的误工费。伤者家属的误工费不能计算。如果伤者住院,则伤者家属的误工费以“护理费”的形式进行补偿。赔付标准与误工费差不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③营养费:非重大外伤,如骨折、长期卧床者、老人等,住院时间不长者,一般均不计算营养费。(如果确实要计算,可能参照伙食费的标准计算。)④精神损害抚慰金:【11万以下,全部对方或对方交强险保险公司承担】只有达到伤残,才能计算。其它情况不能计算。

4、注意分项的规定,限额内先保险公司全部承担,超出部分由双方按责任大小进行分担。

5、①+③=1万,一般保险公司可以报,余下超出1万的部分由双方按责任大小进行分担。

6、②+④=11万以内的损失保险公司出,余下超出11万的部分由双方按责任大小进行分担。

7、只要一方有责任,不管责任大小,只要有责任,此方就要在12万交强限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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