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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宽度单位

发表时间:2024-07-31 22:00:28 来源:网友投稿

1、寸这是小篆中“寸”的写法,“寸”字的上面是“又”,即一手,“又”下一小横为指事符号,指出中医学上诊脉之处,称距离手腕一寸长的部位为“寸口”,简称“寸”,长度单位“寸”就是古人根据这一距离来确定的。

“寸”在长度单位中是较小的长度单位,所以又引申出“极短”或“极小”的意思。如“寸步难行”的“寸”,就是比喻“极短”的意思,还有“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里的“寸”都是短小的意思。

2、尺尺的长度是伸开右手,张开拇指与食指后其间的距离。许慎则认为“尺”是在“寸”的长度基础上确定的。《说文解字•尺部》:“尺,十寸也。”一尺等于十寸,所以尺大概是二十厘米到三十几厘米的长度。

3、寻、仞“寻”也是古代的长度单位。《说文解字•寸部》:“度人之两倍为寻,八尺也。”这是说“寻”相当于一个人两臂张开所示的长度,一寻等于八尺,大概是一米五六到两米四五的长度。《说文解字•人部》:“仞,伸臂一寻。”说明仞和寻的长度是一样的。

4、丈《说文解字•十部》:“丈,十尺也,从又,持十。”其中的“又”就是“手”,手持“十”,表示十尺就是一丈,所以一丈就是两米到三米多的长度,根据古代的尺码,一个成年的男子约有一丈高,所以古人称成年男子为“丈夫”,而称那些身形高大的男子为“大丈夫”。后来妻子称自己的男人也叫“丈夫”,其中自然有褒称之意。但是实际上古代很少有人能长到两米,所以这是一种略为夸张的说法。

5、常常与寻有关,“寻味八尺,倍寻以常”,所以常是寻的两倍,大概是三米到四米多的长度。正是因为寻与常有关,后来,它们就经常被用在一起,组成“寻常”,意思就是平常、普通。如刘禹锡的《乌衣巷》中写到: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除此以外毫、厘、跬、咫、里等长度单位也是古代常用的,例如“咫尺天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等,这些在使用古代长度的同时还对它的意思进行了引申,表达了更加深远的意思。补充:度量衡单位制度的发展自秦朝以来,历朝历代多建有度量衡单位制度,而且变革较多,单位量值呈逐渐增大的趋势。民国时期河南于1932年曾在部分县实施《度量衡法》,推行公制,但各县政府并未完全执行。1937年,日本侵占河南以后,旧制复燃,市场上新旧制同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河南进行过3次重大计量制度改革。一是1959年的贯彻了国务院《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二是1978年全省改革了医用戥秤;三是1985年贯彻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计量单位三次重大改革,都是在各级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全面认真进行,而且改革得比较彻底。截止到1987年,除少数民众仍存有旧制计量器具外,政府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都按照国家规定的计量制度使用了法定的计量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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