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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供电区域的划分原则

发表时间:2024-07-31 22:38:15 来源:网友投稿

国网公司发布了Q/GDW 1738—2012《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依据行政级别和负荷密度将供电区域划分为A+、A、B、C、D、E 6类。

(1)供电区域划分方法应遵循Q/GDW1738的规定。

(2)A+类供电区域可采用双电源供电和备自投以减少因故障修复或检修造成的用户停电,宜采用“三遥”终端快速隔离故障和恢复健全区域供电。

(3)A类供电区域宜适当配置“三遥”“二遥”终端。

(4)B类供电区域宜以“二遥”终端为主,联络开关和特别重要的分段开关也可配置“二遥”终端。

(5)C类供电区域宜采用“二遥”终端,D类供电区域宜采用基本型“二遥”终端,C、D类供电区域如确有必要经论证后可采用少量“三遥”终端。

(6)E类供电区域可采用基本型“二遥”终端。(7)对于供电可靠性要求高于本供电区域的重要用户,宜对该用户所在线路采取以上相适应的终端配置原则,并对线路其他用户加装用户分界开关。(8)在具各保护延时级差配合条件的高故障率架空支线可配置断路器,并配各具有本地保护和重合闸功能的“二遥”终端,以实现故障支线的快速切除,同时不影响主干线其余负荷。A类供电区域主要为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的市中心区、直辖市的市区以及地级市的高负荷密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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