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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员 我为绿色做贡献

发表时间:2024-08-01 05:03:35 来源:网友投稿

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

进入春季以来,随着气温快速回升,农事生产陆续开展,祭祀扫墓等活动逐渐增加,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增大,森林火险隐患突出,春季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森林资源是我们的宝贵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有效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在此向全市人民发出倡议:牢固树立法制观念。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请大家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对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以及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等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坚决杜绝一切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燃放鞭炮、燃放孔明灯,不在林区上坟烧纸、焚烧垃圾、生火取暖、野炊做饭,不在林区燎地边、烧茬子、烧秸秆、烧树叶、烧杂草,不准小孩在林区内玩火。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清明将至在尊重传统习俗的同时我们更呼唤提高和丰富个人精神文化内涵,弘扬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大家要自觉摒弃烧纸、燃香等祭祀用火习惯,树立文明平安祭扫新观念,倡导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等文明祭扫方式,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更加安全环保的方式进行表达。积极开展森林防火义务宣传。保护森林资源是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更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我们要积极主动开展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向周围亲朋好友宣讲保护森林的重要性和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性,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加强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市民朋友们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争当森林防火的宣传者、践行者和监督者,严防森林火灾,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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