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信访条例对复查复核的规定

信访条例对复查复核的规定

发表时间:2024-08-01 09:18:09 来源:网友投稿

《信访条例》对复查、复核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复查当申诉人对信访处理机关处理信访事项不服时,可以向上一级信访工作机构提出复查申请。

上一级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并告知处理结果。复核当申诉人对复查决定不服时,可以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信访工作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同级或者上一级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告知处理结果。申请复查、复核的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信访事项的当事人或者直接利害关系人,并且在接到处理结果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申请;60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处理结果告知复查、复核结束后,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处理结果,并且说明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申请复查、复核。如果逾期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受理,处理结果即为最终结果,申请人不能再次申请复查、复核。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