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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开除职工规定

发表时间:2024-08-01 09:22:41 来源:网友投稿

一般情况下,职工违记开除处理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即:“用人单位拟开除职工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职工,并告知职工有权提出异议,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开除职工。

”所以职工违记开除处理应当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即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职工,并告知职工有权提出异议,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开除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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