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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阶段课程的性质

发表时间:2024-08-01 10:07:47 来源:网友投稿

小学阶段的课程基本性质,应体现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和可接受性。

(1)普及性。小学阶段教育是义务教育,是国家为每个适龄儿童提供的基础教育,应提供均等的就学机会,所以小学课程应保障学生法定的受教育年限,教育质量要符合国家基本标准。

(2)基础性。小学教育是为每一个学生今后的发展和从事终身学习打基础的教育,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教育,课程内容和要求应该是基础的、有限的和具有发展性的。

(3)发展性。小、学教育的课程设置要给学生全面、丰富的发展留有充足的时间和空间,应有利于学生自主、多样、持续的发展。

(4)可接受性。小学教育的课程要充分考虑小学生的认知特点,不能太难。也不能太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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