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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公积金提取限额如何修改

发表时间:2024-08-01 13:40:07 来源:网友投稿

支取额度: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对于未婚员工来讲,累计支取的额度应为房屋总支出,一般为购房合同中“房价款”的金额。

对于已婚员工来讲,夫妻双方共用同一套房产办理支取,双方累计支取限额相加不得超过房屋总支出(即:如果房价总款为100万,一方配偶的累计支取额度为10万,另一方配偶的累计支取额度为90万)。核定累计限额核定时需参照主购房人支取记录单,如住购房人在外省市支取,限额默认为房价总款的50%1、系统内已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的职工,对于提取人的婚姻关系、提取原因、提取限额等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填写《提取记录单变更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到任一管理部进行变更。

2、管理部根据提取人的变更申请,审核以下相关材料:

(1)配偶关系变更的,应审核配偶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对于提取人婚姻关系解除的,应同时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明材料重新分配提取限额。

(2)提取原因信息变更的,应审核提取原因证明材料(与首次申请提取相同);(3)提取限额变更的,仅审核变更申请表,但修改后的提取限额合计不应小于累积提取金额。公积金提取额度有什么规定?1、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

3、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 规定比例的部分。

4、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6、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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