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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六科和六部的区别

发表时间:2024-08-01 13:57:32 来源:网友投稿

洪武十三年( 1380年), 废了除中书省和丞相,分权于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六部直接向皇帝汇报工作,使六部的权力扩大。

为了防止六部的权重威胁皇权,又对谏官系统进行了改革。洪武十五年(1382年),罢谏官,设置六科,以监察六部的工作。六部是中央行政机构中六部的总称。即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主官为尚书(正二品)下设左右侍郎(正三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等。六科是独立的行政机构,不隶属任何部门。即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主官为都给事中(正七品),下设左右给事中(从七品)、给事中(从七品)等。六科人员的官职虽小,只是相当于知县的“芝麻官”但是权力非常大,升迁的跨度很大。除了监察六部以外,还要辅助皇帝处理奏章,对圣旨与奏章登记、归档、备案等,还有权参与朝廷大事等。甚至可以谏诤皇帝,对皇帝的言行、政事的得失进行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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