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团员档案有没有保管期限

团员档案有没有保管期限

发表时间:2024-08-01 13:59:09 来源:网友投稿

团员档案保管期限超龄离团的团员档案材料从超龄之日起,保存十五年后销毁。

受团内处分的团员档案材料,从离团之日起,保存十五年后销毁。死亡、自动退团的团员档案材料一般不再保存。自行脱团的团员档案,保存三年后销毁。凡需销毁的团员档案,由基层团委负责,进行登记,以备查考。团员入党后其档案材料转交党委统一保存。团员档案构成内容1.团员的团籍材料。包括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离团、退团或保留团籍、停止团籍的申请报告以及团组织的批复。

2.团员考核材料。包括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业务等方面考核的材料。

3.团员奖励材料。包括表彰、授予荣誉称号等审批材料和相关事迹材料。

4.团员处分材料。包括处分决定、处分报告、个人申诉、个人检查、免予处分决定、复查报告和决定等。团员档案管理(一)团员档案管理范围干部团员档案,由党的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统一管理。大专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团员档案,由学校人事部门统一管理。中等学校的学生团员档案,由学校团委或人事部门管理。农村团员档案,由乡镇团委管理。工矿、企业团员档案管理可分为三种情况:凡建立了工人、职员档案管理制度的工矿、企业,团员档案由工矿、企业人事部门统一管理;没有建立工人、职员档案管理制度的工矿、企业,如有团委会或总支委员会,并配有团的专职干部的可以自行管理;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工矿、企业,应由其上级团委负责管理。街道团员档案管理,一般可参照工矿、企业的办法。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