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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专升本二志愿录取原则

发表时间:2024-08-01 15:27:21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录取原则,内容如下:

1. 省招考委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其中技能考核60分以下(不含60分)成绩的取消录取资格。

对达到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的考生,由省招考办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专升本录取由省招考办按考试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技能考核60分以下(不含60分)成绩的取消录取资格。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录取不设技能考核资格线,由省招考办按考生的技能考核成绩投档,作为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的依据。

4.内蒙古民族大学录取由省招考办按考生文化基础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5.2022年安排5所普通本科院校与5所高水平职业院校开展专升本联合培养试点工作。有关联合培养试点专升本的其他要求执行辽教办〔2021〕72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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