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杯评选标准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房地产产品综合品质,促进我省住宅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青海省房地产业协会(以下简称省房协)在全省房地产行业内开展“昆仑杯”评选活动,同时接受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条 “昆仑杯”是我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综合性奖。评选的目的是:满足群众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更高要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获奖项目应该符合我国“经济、实用、绿色、美观”的建设方针,规划设计水平高、 环境质量好、工程质量优、功能配置全、住宅性能好、物业管理规范,在推进住宅产业化、“四节一环保”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第三条 “昆仑杯”评选项目以房地产开发项目为主,包括住宅与非住宅两大类,住房类项目以普通商品住宅为主,兼顾保障性住房、中高档住房和既有住宅改造项目;非住宅类项目涵盖城镇之外的文商旅地产和养老地产。第四条评选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益性原则,保证“昆仑杯”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第五条 “昆仑杯”评选项目可随时申报,由省房协每两年进行一次评选表彰。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 “昆仑杯”设立评选领导小组,指导“昆仑杯”评选工作,组长由省房协会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省房协部分副会长等;评选办公室设在省房协秘书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第七条 “昆仑杯”评选设立评审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其工作对领导小组负责。专家组按照“昆仑杯”评价标准及要求,对各市、州推荐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专家组成员从省房协确定的专家库中抽取。第八条 各市、州房地产业协会设立“昆仑杯”评选机构,未成立协会的地区,请各市、州建设或房产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昆仑杯”评选项目进行初审和推荐。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九条申报“昆仑杯”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现行法律、法规,符合“昆仑杯”评价标准中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住宅项目按照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施工质量、产业化技术应用、物业管理和住宅性能认定六大评价体系进行评选。非住宅项目按照规划与建筑设计、施工质量、产业化技术应用、公共(设施、设备)配套与运营服务四个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选。第十条申报项目要求(一)总建筑面积:西宁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住宅项目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非住宅项目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其他市、州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住宅项目建筑面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
新励学网教育平台
海量全面 · 详细解读 · 快捷可靠
累积科普文章数:18,862,12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