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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梦空间学分细则

发表时间:2024-08-02 12:36:19 来源:网友投稿

梦空间学分细则:

1、9、20本科级须达到25积分;21级本科以及之后入学须达到40积分,且40积分里需在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分别修满第二课堂的15积分(1.5学分),在第七学期开始前完成创新创业模块的10积分(1学分),共40积分,折算为4学分。

(18、19、20级达到相应积分即可,没有模块分类要求)。每学年内因特殊原因未修满“第二课堂”各模块最低限定积分的本、专科生在下一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申请,经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学生可按照“差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补修上学年未完成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学生累计连续到“到梦空间”平台报名参加活动但不签到次数达到3次者,在累积达到3次的下一学期内禁止报名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各年级学生须完成相应的“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方可参加学年评奖评优、推优入党、研究生推免等,如未完成相应的最低积分,不能参加所有评奖评优等先进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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