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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集体户入学

发表时间:2024-08-02 12:38:56 来源:网友投稿

如果孩子是福州集体户口,应由其户口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一)如不是福州五城区户口按2018年福州市小学招生办法,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需具备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有效期内的居住证(集体户的一方不需提供居住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二)若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可按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实行电脑派位招生,随迁子女家长自主报名区域内有学位余额开放接收随迁子女的学校,随迁子女志愿人数少于学校学位余额数时,学校应当全部录取;志愿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由县(市)区教育局或其他授权的学校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对象。若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由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就读或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

(三)如不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建议回原籍或去福州民办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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