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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录用警察受警衔怎么授

发表时间:2024-08-02 19:05:35 来源:网友投稿

新录用的警察在试用期内为见习警官(见习警员),佩带见习警官肩章。

经过一年试用期,首次授衔后,以后晋级的期限:二级警员至一级警司,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每晋升一级为四年。根据《国务院批转公安部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的通知》(1992年9月10日)首次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的标准规定,新录用警察的学历和录用前的工作经历是授于何等级别警衔的依据。

1,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职定级为正科级职务人员(主任科员),可授予一级警司。如果参加工作满十四年的(指非应届毕业生,下同),可授与三级警督;2,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职定级为副科级职务人员(副主任科员),可授予二级警司。如果参加工作满十二年的,可授与一级警司;3,大学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任职定级为科员(警长)职务人员,可授予三级警司。参加工作满八年的,可授予二级警司;4,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职定级为办事员,可授予二级警员。参加工作满四年的,可授予一级警员;参加工作满八年的,可授予三级警司;参加工作满十二年的,可授予二级警司。提醒注意:上述非应届毕业生的“工作年限”,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正式参加工作时间的总和,这和公务员招考中的基层工作经历是两个概念,工作满十二个月为工作年限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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