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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请求返还彩礼可以吗

发表时间:2024-08-11 22:07:20 来源:网友投稿

婚姻无效男方当事人可以与女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请求其返还彩礼。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男方还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要回彩礼,人民法院对于男方在婚姻无效情况下请求女方返回还彩礼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一、男方可以要回彩礼的情况都有哪些

男方可以要回彩礼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其他情况下男方不得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女方自愿返还的,法律并不禁止。

二、彩礼什么时候给女方

男方一般会选择在订婚时将彩礼交给女方。如果双方没有订婚,那么男方也会尽量选择在婚前给付给女方彩礼。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法院对于男方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男方与女方结婚后未共同生活在一起,男方也有权利让女方在离婚后退还彩礼。

三、婚前车给女方买一年后女方买车归谁所有?

1、一方面如果是男方单纯赠与给女方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婚前赠与只要满足赠与的条件,应归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权进行分割,

2、另一方面如果男方给女方购买车辆是作为彩礼的形式购买的,那么需要按照彩礼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反之如果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已共同生活的,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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