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的教育主张是什么
(一)以自然主义教育为价值取向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老庄哲学认为,“道”是世界万物的本源,也是宇宙运行的总规律。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第37章)这是“道”的根本特点。所谓“无为”不是不作为而是顺其自然,不妄为;“无不为”是“无为”的结果,只要顺其自然,任何事情都能做好。道生万物纯任自然,大化流行,物各自成,教育就是要顺应学生的自然个性,使教育对象自主自觉地是其所是,成其所成,而不要对其进行过多的干涉,进行教育者主观的价值预制,使教育对象在这种主观框定的价值模式中丧失真我。遵循自然以学生为主,是道家教育思想的核心价值取向。
(二)以培养“圣人”为教育目标“圣人”是道家教育要培养的理想人格。与儒家推崇的“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论语·雍也》)的圣人和墨家信奉的“从事于义”(《墨子·贵义》)的圣人不同,道家所追求的“圣人”是真性专一、气运自如、虚怀无物、诸欲莫干的赤子。人在最初时是与“道”合一的,宁静柔弱,无欲无为,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生活阅历的增加,人的内心变得纷杂,欲望、私利接踵而来,与“道”背道而驰。道家教育思想的目标就是要通过教育洗涤后天的蒙尘,使教育对象始终保持本心,保持一颗纯粹的赤子之心。老子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老子》第8章),水是最能代表“圣人”品格的,不争不抢,却以自身个性默默感染周围世界,虽然“无为”,但却“无不为”。
(三)以“行不言之教”为教育方法想要培养“圣人”,老庄提出“行不言之教”的教育方法,要自但是然、不露痕迹地达到教育目的。身教重于言教,与其时时刻刻对教育对象耳提面命,徒惹延误,不如从自身做起,以自身言行为表率,潜移默化的感染教育对象,正如:“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57章)。身为教育者一方面知道凡事都应该顺应自但是行,教育对象有其自然天性,教育需要顺应每个人的个性进行,不应对教育对象设立同样的条条框框。同时教育也有着其自身的规律和内在的发展态势,教育活动也必须要遵循这些规律,而不应该以主观好恶随意更改教育活动,所以要“不言”。但另一方面教育者也应该做好引导的作用,以身作则,从而充分发挥教育对象的潜能和主观能动性,成为应该成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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