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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彩虹中学小升初招生简章

发表时间:2024-08-14 13:04:59 来源:网友投稿

咸阳彩虹中学小升初招生学区范围:彩虹东区、彩虹南区、彩虹北区、彩虹新区、彩虹新苑、彩虹新家园、彩虹光电人才公寓的常住人口子女。

1、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户籍(至少在2023年7月11日前迁入,不含7月11日)均在学区内,同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今年能居住的固定住所(确系无房户的以户籍住址为准)。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来秦都区投资、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秦都区工作、居住。户籍在原秦渭两区(含已划转至西咸新区)的居民子女应在其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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