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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知识产权专项人才培养计划的措施

发表时间:2024-08-14 14:08:19 来源:网友投稿

1.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组织保障把知识产权人才教育培养工作列入各级人才培养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保护知识产权人才教育培养工作机制。建立由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使用和管理相关部门组成的协调机制,统筹规划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2.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经费保障合理安排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经费,确保形成合力,发挥政府资源效用最大化。对引进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其科技成果具有市场潜力、实施成果转化的创新型人才在创业启动资金、科研经费、安家费以及住房保障和子女安置等方面给予资助、补贴和帮助。

3.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考核激励机制保障把知识产权指标作为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企业评估、评优等的重要条件;把是否获得发明专利权作为推荐参加国家、省、市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评选的条件之一。监督各企事业单位依法兑现对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或报酬。加强对知识产权高级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对有突出贡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员,做到唯才是用;对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影响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予以破格使用。

4.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环境氛围保障通过发明创新大赛和创新创业优秀人才评比等活动,大力宣传各条战线的知识产权业绩和典型人物,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教育宣传力度,把知识产权法制宣传纳入普法教育计划,把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列为科普活动的内容,不断提高民众知识产权意识,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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