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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性的性质

发表时间:2024-08-14 15:46:56 来源:网友投稿

唯物辩证法认为,可能性是包含于事物中、预示事物发展的合乎规律的趋势。

其特点是潜在性。现实尚未实现,但将来有可能实现。现实性是已经实现了的可能性,是具有必然性、且现在存在的客观事物。其特点是与必然性、现存性密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可能性与现实性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并相互转化,呈现出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可能不等于现实,现实也不再是可能性,二者有原则区别。但二者又密切联系、相互转化。在一定条件下,经过事物内部的矛盾斗争,可能性就会转化为现实。新的现实又孕育出新的可能,通过新的矛盾斗争再实现新的转化。现实可能,新现实,新可能……客观世界就处于这样一个川流不息、永无止境的历史发展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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