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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评审老师的差旅费是算业务招待费吗

发表时间:2024-08-14 20:10:05 来源:网友投稿

1、报销聘请评审老师的差旅费列入管理费用,可作为其中的“聘请中介机构费”或“业务招待费”。

2、考虑税法的规定,企业的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是有限额的,即: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3、如果企业本年度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超标的话,报销评审老师的差旅费计入“聘请中介机构费”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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