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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的简明性要求

发表时间:2024-08-14 20:35:46 来源:网友投稿

公文语言要庄重、准确、简明,为此要注意以下四点:

1. 使用规范的书面语言。

公文写作一般中,国演,讲网,不使用,代,写公,文,服务口语、方言或俗语,使行文,点画:幺三二 二令五三 五零零六,庄重;常适当地使用一些文言词语、成语,文白相济,更显简洁凝炼、严肃郑重。

2. 广泛使用公文专用语,如开端用语、称谓用语、祈请用语、经办用语、征询用语、表态用语、承启用语、结尾用语,都有沿习下来的一些文言词语。使用这些专用语,增强了公文文体庄重色彩。

3. 经常使用介词结构,使表述更为确切。如表目的、原因的,表依据、方式的,表对象、范围的,表时间、处所的一些介词常在公文中使用而一般文章则较少采用。

4. 常用对偶、排比、对照、反复等修辞手法,形成整散结合、骈散相间的语体风格,以突出主要精神,强调重要事项,增强行文气势,加强表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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