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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考核条例

发表时间:2024-08-15 12:29:24 来源:网友投稿

考核的内容以“三支一扶”人员所在服务岗位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对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对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的人员,应当突出考核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承诺兑现情况,注重了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实效,关注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素质情况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方面的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专业技能提高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出勤率和勤奋敬业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三支一扶”岗位职责情况和完成服务单位工作任务情况。“廉”主要考核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考核工作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其中,平时考核可与服务单位的考核一并进行,是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的依据。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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