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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师职称评定办法

发表时间:2024-08-15 12:44:48 来源:网友投稿

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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