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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直公积金和市公积金如何合并

发表时间:2024-08-15 14:30:15 来源:网友投稿

湖南省直公积金和市公积金的合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职工首先应向省直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省直单位工作证明、《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等所需材料。

省直公积金中心通过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平台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起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并上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职工身份证扫描件、省直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接收到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省直公积金中心和市公积金中心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封存原个人账户。职工在省直公积金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市公积金中心后,其缴存年限、缴存余额将与在市公积金中心的缴存年限、缴存余额合并计算。职工在满足提取条件时,可以向任一中心提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对此类问题存在疑问,建议您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便于更好的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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