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上海双一流学科落户条件

上海双一流学科落户条件

发表时间:2024-08-15 14:32:12 来源:网友投稿

9月23日,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定的《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

《办法》提到,博士、研究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既可落户。“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而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参照“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执行。

另外《办法》还明确在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试点,探索建立对本科阶段为国内高水平大学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可直接落户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据悉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包括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据办法透露;

2020年标准分为72分,评分选项包括毕业生要素分,包括学历、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等;以及导向要素,包括荣誉称号、学术、文体竞赛获奖、科研创新、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等,还有用人单位要素分,包括引进重点领域人才、承担重大项目、自主创业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