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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泸惠保怎么理赔

发表时间:2024-08-15 19:14:42 来源:网友投稿

一、赔付范围(一)保险责任一:在一个保单年度内,被保险人在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含Ⅱ类门诊特殊疾病的医疗费用,不含单行支付药品费用和参照单行支付管理的高值药品费用),符合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部分,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政府举办的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纳入“泸惠保”保障范围,扣除1.7万免赔额后,按70%比例进行报销。

(二)保险责任二:在一个保单年度内,被保险人使用符合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单行支付药品和参照单行支付管理的高值药品产生的费用,经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含超过当年医保规定的单行支付药品封顶线的部分)纳入“泸惠保”保障范围,扣除1.5万免赔额后,按30%比例进行报销。

(三)保险责任三:在一个参保年度内,被保险人由指定专科医生开具处方,在泸州市定点医院或药店购买符合本产品罕见病特定高额药品目录支付范围内的药品费用纳入“泸惠保”保障范围,扣除2万免赔额后,按70%比例进行报销(如国家对罕见病药品政策动态调整后,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不在此保险责任内保障)。

(四)保险责任四:在一个参保年度内,被保险人由指定专科医生开具处方,在泸州市定点医院或药店购买符合本产品特定高额药品目录支付范围内的药品费用纳入“泸惠保”保障范围,扣除1.5万元免赔额后,首次参保“泸惠保”前已确诊罹患相关癌症疾病的,按30%比例进行报销,其他情形按70%比例进行报销(如国家对本保险指定的特定高额药品政策动态调整后,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不在此保险责任内保障)。

(五)保险责任一、二、三均不受既往症限制。

二、理赔说明(一)理赔指引:第1步:理赔咨询您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各营业网点服务电话咨询,我们的服务人员将为您提供理赔指引服务。第2步:理赔申请(二)理赔基本流程【报案】→【回访指引】→【提交单证】→【理算审核】→【结果告知】→【结案】(三)报案渠道线上:泸惠保官方微信公众号。线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各营业网点(四)理赔流程及时效客户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各营业网点申请理赔并提交相关理赔资料;理赔申请成功后,保险公司将于5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但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期间不计算在内)作出核定。对性质明确、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件,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诉讼时效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五)理赔申请资料1、理赔申请书(申请时填写)2、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件,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及监护关系证明。

3、出院证、住院病历复印件4、医保类结算单5、医疗(项目)费用发票6、医疗费用清单7、权益人银行卡复印件8、法定继承人关系说明(被保险人身故的,须提供)9、理赔委托授权说明(被保险人身故,须提供)10、被保险人医学死亡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被保险人身故,须提供)11、涉及特定药品另需提供以下资料:

(1)相关病案复印件(2)相关特定药品处方(3)相关检验报告/化验报告(六)理赔注意事项1、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关系证明;2若被保人身故,户口注销证明、法定继承人身份证件、法定继承人关系证明、理赔授权委托书、保险赔款权益转让书。

3、若被保险人委托他人申请理赔,需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理赔申请资格人亲笔签名,且需注明授权范围或事项,并提供委托双方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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