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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如何开当地的转院证明

发表时间:2024-08-17 17:34:52 来源:网友投稿

医疗保险是属地管理的,原则上是在哪里参保,就在哪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离开参保地就医,需要在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或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院证明才可以在异地住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病情需要须转往其他医院治疗的,所就医定点需出具转院治疗证明。每次核销费用时,住院费用需提供住院全部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出院证、正规住院医疗费用收据及异地居住申请审批单复印件;门诊费用(限离休和指定慢性病人员)需提供门诊结算收据、复式处方底联及异地居住申请表复印件。需要注意的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不予办理异地居住就医手续。卫生厅有规定,患者转院需先向主治医生提出来,主治医生报告科主任,经科主任确认,患者确需转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就出具《转院证明》,然后由医院医务科盖章。另外据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保险处工作人员介绍,按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员需转外地医院治疗的,须凭医疗机构开具的《转院证明》到社保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办理凭证为:定点医院出具的《转院诊治意见书》。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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