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信用证的兑用方式有哪些

信用证的兑用方式有哪些

发表时间:2024-08-17 18:41:46 来源:网友投稿

1;

2019年信用证兑用方式有如下几种——即期付款、议付、远期承兑、延期付款和混合付款。

根据开证行对开立信用证的责任,信用证分为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

2,可撤销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有权在未经受益人事先同意的情况下修改其条款或取消信用证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对受益人缺乏担保。尽管可撤销信用证具有上述特点,但根据UCP 500第8条(b)项,只要受益人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提交了单据,即使是可撤销信用证也不能被撤销或修改。信用证指定银行已凭单据付款、承兑或议付。

3,不可撤销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未经开证行、保兑行(如有)和受益人同意不得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更可靠。 不可撤销信用证具有以下特点:

1. 有开证行确认的付款承诺。

2. 不可撤销。拓展资料:对于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当其规定的所有单据均提交给指定银行或开证行并符合信用证的条款和条件时,即构成开证行在信用证中定期付款的坚定承诺。开证行确定的付款承诺为:

(1)即期付款的L/C——即期付款。

(2) 延期付款信用证——按信用证规定确定的到期日付款。

(3) 承兑信用证—— A. 开证行承兑的,承兑受益人开具并于到期日支付的汇票; 湾 汇票为另一付款行承兑的,信用证规定的付款行不承兑在其上开具的汇票的,开证行应承兑并支付在到期日由受益人开具的开证行开具的汇票; 或者,付款行已承兑汇票但未在到期日付款的,由开证行付款;(4)议付信用证——根据汇票和/或受益人根据信用证出具的单据向出票人或善意持有人付款的,不得追索。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