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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中学定向招生条件

发表时间:2024-08-17 19:18:29 来源:网友投稿

镇海中学定向分配招生实行提前批(零批次)录取。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后,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1、在符合定向分配条件的学生中根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总人数为定向分配计划数),各校录取人数不超过该校最高限取人数。同时如果某学校没有学生被录取,则该校可以降10分范围内录取1人,降分录取学生数包含在定向分配招生计划内。

2.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先比较数学和语文两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两科合计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语文和英语三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额满为止(下同)。

3.定向分配招生已录取学生不参加后续批次录取。镇海中学统招计划数为镇海中学区内招生计划的40%。定向分配招生录取之后,在参加该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未录取的考生中,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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