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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发表时间:2024-08-17 21:29:54 来源:网友投稿

山东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1、分数优先。

也就是说我们的志愿方案中,你的成绩达到院校最低投档线后,省考院需要把你的档案投向这所院校,投档顺序按照你的志愿表院校顺序来投递。

2、遵循志愿。很多家长和同学以为,既然是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那我的志愿顺序就无所谓了,这就又要犯错误了。要知道省考院在投档的时候是按照志愿顺序检索的,也就是说志愿表中过了投档线的学校,哪个志愿在最前面,就会优先投档到该志愿的学校。所以我们在志愿顺序的设置上,必须是从最优选到最差选择,逐个排序。

3、一次投档,一个考生在一个批次里面只能被投档一次,也就是说,如果投档到这个学校或者这个专业不录取的话,就会被退档,退档后这个批次的所有志愿就全部作废了。高考平行志愿填报技巧:

一是志愿并列,考生所填报的多个院校志愿属于并列关系,即在同一投档时间段,考生所填院校均有可能被检索。二是分数优先,在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前,首先要将所有考生分文史、理工类按投档分(高考总分加政策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位次排列,投档检索时,先从最高位次考生志愿检索,再依次检索以后位次的考生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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