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特产税率
一、农业特产税土特产要交农业特产税。
下面有介绍农业特产税税目税率、税务优惠、计税依据和减免规定。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农业特产税是农业特产农业税的简称,它是国家对从事农业特产生产经营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项税收。它是国家对从事农业特产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项税收。农业特产税是依据现行农业税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征的,是农业税的一部分。土特产税目、税率表品目 生产单位 收购单位一、烟叶产品晒烟叶20%烤烟叶20%二园艺产品毛茶 7% 12%苹果、柑桔、梨 12%其他水果(杏、葡萄、梅李、石榴、大枣、海红子、桃) 10%中药材(动物药品不征) 5%果用瓜(西瓜、香甜瓜) 8%蚕茧(桑蚕茧、柞蚕茧) 8%苗木、花卉 7%三、水产品淡水鱼 8% 5%四、林木产品原木、原竹 8% 8%生漆 10% 10%龙须草、板栗、毛栗、花椒、木本油料(油桐籽、核桃、漆木籽)、棕片、芦苇 6%薪炭材 7%五、牲畜产品牛皮、羊皮5%兔毛、羊毛10%羊绒、驼绒10%六、食用菌银耳、黑木耳、香菇、蘑菇 8% 8%七、蔬菜塑棚内的各类蔬菜和非塑棚生产的芦笋、大蒜(包括蒜苔)、黄花菜、魔芋 5%税务优惠1.对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院校进行科学试验所取得的农业特产品收入,在试验期间免征农业特产税。
2、对在新开发的荒山、荒地、滩涂、水面上生产农业特产品的,从有收入起1~3年内免征农业特产税。
3、对老革命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及其他地区中温饱问题尚未解决的贫困农户,纳税确有困难的,免征农业特产税。
4、对因自然灾害造成农业特产品歉收的,酌情减农业特产税。
5、自1997年1月1日起,对收购毛茶的单位和个人,减按12%的税率征收农业特产税。计税依据农业特产税的计税依据根据征税环节分为两种情况:对生产农业特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生产环节的农业特产税,其计税依据为农业特产品的实际收入;对收购农业特产品中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收购环节的农业特产税,其计税依据为收购金额。减免规定国务院规定的农业特产税的减免包括:
(1)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院校进行科学试验所取得的农业特产收入,在试验期间予以免税;(2)对在新开发的荒山、荒地、滩涂、水面上生产农业特产品,自有收入起一至三年内给予免税;(3)对老革命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及其他地区中温饱问题尚未解决的贫困农户,纳税确有困难的,准予免税;(4)对因自然灾害造成农业特产品歉收的,酌情准予减免税。编辑本段征收方式国务院规定,农业特产税可以采取查帐征收、查定征收(即核定收入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以及其它方式征收税款。
二、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发布,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 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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