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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授课劳务费10000元应缴个人所得税

发表时间:2024-08-18 10:10:36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对劳务报酬个税收缴的最新规定:

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抵扣800元费用,再乘20%税率;3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

邀请授课劳务费10000元,减除费用=10000×20%=2000元,纳税额=10000-2000=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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