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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费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发表时间:2024-08-18 11:20:10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主观:: (1)劳动保护费是物品而不是现金; (2)劳动保护用品是因工作需要而配备的,而不是生活用品; (3)从数量上看,能满足工作需要即可,超过工作需要的量而发放的具有劳动保护性质的用品就是福利用品了,应在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中开支,而不是在管理费用中开支。

这样才能知道自己享有的权益有什么。劳动保护费是国家规定职工必须享有的并不是企业给职工的福利。如果大家在工作中没有享受到劳保带来的保护是可以向单位申请提供劳动保护工具的。法律客观:《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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