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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的计提

发表时间:2024-08-18 12:27:47 来源:网友投稿

每月的计提对于成本核算来说更能体现真实情况。

正确的做法是:第一个会计期间里(1月份)计提工资,但不发放,第二月发放第一个月计提的工资,冲回第一月的计提,同时计提二月工资,如此循环,十二月份直接发放,不在计提,这样一来,整个计提就处在动态平衡状态,成本更加准确。你可以在10月份补提9月工资,同时提10月份工资,发放完毕后冲回9月计提金额,11月份发放时候,冲回10月份计提,同时计提下一月。计提的时候会计分录为:借:预提费用 贷:应付工资发放的时候,会计分录为:借:应付工资 贷:银行存款/现金月末工资结转进成本的时候,会计分录为: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 贷:应付工资因为预提费用是第一月计提,下月冲回,最后一月不计提,所以年终的时候,不会有余额,它只是一个过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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