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为什么视同销售

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为什么视同销售

发表时间:2024-08-18 12:42:59 来源:网友投稿

一、正面回答自产的货物没卖之前是重来没有交过增值税的,将自产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虽然到达了消费的终端,但增值税是只要流转、增值即需要缴税,所以这些重来没有缴税的自产货物需要在流转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时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二、分析详情赠送货物,由于货物本身所有权发生了变化,从最终消费上来看,企业并非最终消费者,客户消费了礼品才是最终消费环节,所有赠送环节视同销售是符合增值税原理的。这样做在税收上的作用,一方面防止增值税链条的中断。增值税之所以能否避免或减轻重复征税,就在于环环相接的抵扣机制。如果不视同销售,不计算销项税,则下一环节无法抵扣,链条的中断,会导致重复征税。

三、视同销售的行为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